各分院:
为了加强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保证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展情况,顺利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,学院决定对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中期检查。
望各分院接通知后,按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具体检查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4月23日—4月30日。
二、检查方式:分为教师自查、分院检查和教务处抽查。
1.教师自查:教师检查自己所带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完成情况,并填写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1);
2.分院检查为交叉式,检查所有指导教师指导的所有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中期工作。具体安排为,土建分院检查机电分院,机电分院检查电信分院,电信分院检查土建分院,经管分院与文法分院互相检查;
3.教务处抽查,在每位指导老师所带的学生中随即抽取一份进行检查(抽查名单见附件2)。
三、检查内容:
1.对照《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》的要求,检查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度和完成情况;
2.检查毕业设计(论文)初稿写作和完成质量,包括:文献资料综述、开题报告、论文结构、语言文字、论文写作格式等;
3.学生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学习态度、纪律与出勤情况;
4.学生在毕业设计(论文)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;
5.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中的情况:指导教师与学生交流、平均每周指导次数、初稿修改原始记录、指出学生的重大原则性错误情况。
三、检查须准备的材料有:
1.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(机电分院、文法分院已交);
2.教师对毕业设计(论文)初稿修改的原始记录;
3.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。
四、教务处抽查材料,请各分院于4月27日之前交齐教务处。
五、各分院检查结果于4月30日之前交至教务处,便于教务处对此次检查进行汇总通报。
附件1: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
附件2:教务处抽查名单汇总表
教务处
2010年4月22日